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 号)以及校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的通知要求,4月23日下午,我院分管实验室安全的副院长吴家刚教授向各实验室主任、安全秘书、学生安全协防员传达了近期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情况和要求,并对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实验室主任务必将教育部办公厅通知(教发厅函〔2021〕9 号)的精神和校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工作要求传达给每一位老师,并要求每位老师认真自查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在4月29日之前将各实验室存在的隐患上报学院,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吴家刚副院长在学院党政联席会汇报了教育部及校设备处的相关工作通知和要求,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强调各实验室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自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并积极及时整改,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到位。
4月26日下午,根据学院吴家刚副院长的工作部署,学院安全秘书及安全协防员对第一理科楼、老分测中心、西区逸夫楼、西五教、稀土纳米楼等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实验室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总体情况较好,但部分实验室仍存在气瓶未固定、电器使用完毕未及时拔掉电源插头、实验室清洁卫生情况不佳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即时督促相关责任人员完成整改,对个别存在较大问题的实验室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吴院长要求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到位,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对个别使用危险气体及易燃易爆金属钠等实验室,吴院长提醒老师和同学们注意使用安全。
各实验室经过自查,将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上报学院,学院对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进行汇总整理,要求各实验室按照规定认真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5月6日下午,吴家刚副院长带领学院安全秘书及学生安全协防员再次对我院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前期汇总的通过自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通过检查,各实验室总体情况较好,大多数实验室都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做了尽可能的整改,但还有一些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如西五教实验室室内总闸为闸刀开关、墙体为空心砖等问题)因为实验室和学院无法自行解决,已上报设备处、国资处请求解决。另外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实验室外走廊内的包装箱等杂物清理不及时、气瓶未固定、插线板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吴家刚副院长要求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到位,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
针对有的实验室存在的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缺少紧急喷淋及洗眼装置的问题,吴家刚副院长要求各实验室尽快向学院上报汇总相关需求数量及价格,学院将尽力在经费上积极予以支持。
目前,我院实验室安全整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